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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小微企业有何新举措?外汇局提出三大外汇服务措施

栏目:外汇    来源:网络    作者:魏无忌   发布时间:2022-05-21 11:11   阅读量:14912   会员投稿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一季度外汇收支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在会上表示,立足于加大外贸外资领域支持力度,以服务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外汇局从扩大贸易便利化政策惠及面、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外汇服务措施。

一是扩大贸易便利化政策惠及面。将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鼓励银行将更多的优质中小企业纳入到便利化政策范畴,这意味着在单证审核、特殊退汇、对外付汇信息核验等方面,给予银行、企业更多的自主权。进一步拓宽结算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和银行凭借电子信息,对以中小企业为主的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相关的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

二是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增信保障作用,引导保险机构做好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提高保险的理赔效率。同时,深化政府部门、保险机构、银行、企业四方合作,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提供更加丰富的跨境贸易背景信息、出口信用保险信息以及更加便捷的核验服务,精准服务外贸企业,扩大保单融资规模。不管是企业,还是保险机构和银行,都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查询到银行融资业务所需要的信息,实现想做也敢做,想贷也敢贷。

三是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这个试点以前是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这次增加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额度范围内,这些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以在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支持非金融企业多笔外债共用一个账户,降低企业账户开立以及相关办理成本。支持企业以线上方式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进入外债,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直接到银行办理外债等资本项目的外汇登记业务。允许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结汇使用。要求金融机构积极创新贸易金融产品,提升贸易融资服务水平,为企业进出口贸易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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